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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創業、18歲月入5萬美元!他如何帶領Spotify成為串流音樂的霸主?|巨頭的起源
啾啾鞋 | 娛樂類 | Aug 2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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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大家好,我是啾啾鞋。
Spotify -串流音樂平台的霸主,佔據全球串流音樂三分之一的市場,每月有4.3億活躍用戶,付費用戶高達1.8億人,公司市值220億美元。它是怎麼從一間瑞典在地的音樂服務商,一步步成長為全球音樂串流平台龍頭的呢?
時間回到1983年,在瑞典斯德哥爾摩南方的一個郊區,丹尼爾.埃克誕生了。丹尼爾在很年輕的時候就開始展現出資訊工程及商業的才能。在他13歲的時候,他就自學了架設網站的技術,並以100美元的價格接到了第一個案子,這當然遠低於市場行情,於是第二個案子他馬上提高價格到200美元,就這樣一直上去,到大約5000美元架設一個網站。為了擴大生意,他還請學校的同學們一起在電腦教室裏幫忙,並且免費送他們電玩當作酬勞。在他18歲的時候,每個月的收入已經達到5萬美元,大約150萬台幣,並管理25名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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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他進入一間線上拍賣平台公司,Tradera擔任資深工程師,這間公司在2006年賣給了eBay ,他又到一個網頁遊戲公司-Stardoll擔任技術長的職務,這間公司到現在都還活著。緊接著他自己又去創立了一間網路廣告公司-Advertigo,並且很快的就把公司出售給瑞典的網路廣告巨頭Tradedoubler,價格是140萬美元。這年是2006年,年僅23歲的丹尼爾就成為了百萬富翁(美元),對許多人來說,這已經是一輩子夢寐以求的成就了,他完全可以現在就決定退休享受人生,丹尼爾也開始讓自己放縱,每天跑趴丶夜夜笙歌,但很快的幾個月過去,這樣的生活就讓丹尼爾感到十分空虛,他知道他的野心還沒被滿足,他需要找到下一個目標,一個能讓他重新燃起創業熱情的目標,他回想起了早在2002年的時候,他就開始構思的一個點子……
2002年,身為業餘音樂家的丹尼爾就注意到了網路音樂這個產業,在當時歐美年輕人最習慣的音樂收聽方式,就是使用Napster下載盗版音樂到電腦上面收聽,接著再把音樂灌到自己的隨身聽上面就可以帶着走了。當然當時也已經有像iTunes這樣成熟的付費音樂模式,不過使用者只能購買單曲或是專輯,沒有買的就無法收聽,所以對使用者來說,當時就只有這兩種選擇。而丹尼爾就開始思考,有沒有一種辦法能夠將Napster跟iTunes的優點結合,既可以像Napster一樣,讓使用者隨時免費收聽音樂,而且是從上百萬首音樂庫裏面任你挑選,同時又要像iTunes一樣合法,並且讓唱片公司跟歌手可以從中獲得應有的利潤,而且還要有跟iTunes一樣好用的使用者介面。
直到2006年,他現在已經有足夠的資金開始這項創業計劃,也就是後來的Spotify。他馬上把這個點子分享給收購他上一間公司的Tradedoubler的共同創辦人-馬丁.羅倫特松。兩個人便一起創辦了Spotify,而其實當初在為公司取名字的時候,他們討論了很久,某一次兩個人剛好在不同的房間隔空對話的時候,馬丁隨口喊了一個公司名稱的點子,但是遠在另一頭的丹尼爾聽錯了,把它聽成了Spotify,兩個人一想,好像還不錯欸。上網查了一下也沒有公司叫這個名字的,於是就決定取名叫Spotify了。至於馬丁原本想的那個名字是什麼,他也已經忘記了。名字取好了,也有了大致的目標,接下來就是要打造出「最小可行性產品」,他們分別研究了Napster和iTunes,Napster最大的優點當然是免費,而且歌曲庫很豐富,因為是點對點傳輸技術,所以只要有某個人上傳一首歌,其他人就可以下載得到。缺點第一個當然就是違法盜版了,再來是介面並不好用、下載歌曲時間也很長,而且常常會載到病毒。這個如果以前有用過Foxy的應該很有感覺。而iTunes的優點,首先當然是合法,而且使用介面友善,還有很美的專輯封面,下載歌曲很快速,而且可以同步所有歌曲到iPod,完成歌曲庫從電腦到行動裝置的無縫接軌,但缺點則是太貴了,每一首歌或專輯都要分別購買,不管歌曲庫多大,都要使用者有得買才有得聽。所以Spotify的想法是,讓用戶能免費取得歌曲庫裡所有的歌,並且利用插入廣告的方式,這樣歌曲的版權費就等於讓投廣告的廠商來付,Spotify則賺中間財。
有了明確目標後,丹尼爾和馬丁就找來了一群工程師,開始打到最初版本的Spotify,而在這期間,他們打造出了Spotify獨家的點對點傳輸技術,由於這種串流服務以當時的網路基礎建設來說,按下播放鍵以後也會需要等個幾秒到十幾秒,音樂才會開始播放。如果想要加快速度,就必須要在各地都佈滿自家的伺服器,或是租用雲端服務商的伺服器,才能達到按下播放鍵立即收聽的效果。但當時才剛創業初期的Spotify,根本沒有資源到處建伺服器,當時的雲端服務商也不普遍,價格也很貴。所以在一開始,其實Spotify整間公司最珍貴、最獨門的優勢,就在於他們那個神秘的P2P傳輸技術,可以眞的做到按下播放鐽就立刻播放,而這個技術要一直到2014年,整個雲端服務產業成熟以後,才轉移到像是亞馬遜AWS、或是Google Cloud Platform上面。在有了第一版的原形以後,接下來就要正式和唱片公司談判了,不過有趣的是,為了要在唱片公司代表面前Demo他們的產品原形,他們還得先從網絡上盜版下載了上百萬首歌曲,組成一個資料庫以後才能展示他們的技術。即便如此,唱片公司代表還是對這個產品非常有興趣,而且對它運作得如此流暢感到很震驚。雖然對現在的我們來說,打開App然後點一下播放就立刻開始播,這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嘛,但是在那個年代要完美流暢地完成這個流程,其實這本身就已經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了,相信有經歷過那個上網載歌、載到病毒、好不容易砍掉病毒、重新找到想要的歌、等它下載好,想要帶出去的時候還要灌到隨身聽裡面,這種一連串步驟的那個年代的人,應該都能感同身受。
總之,唱片公司的Demo成功了,他們很快的就和全球最大的三家唱片公司,環球、索尼跟華納簽約,但當然廣告收入很大一部分,都必須讓給擁有音樂版權的唱片公司。2008年10月,Spotify正式在歐洲幾個國家推出上線,在一開始他們採用推薦制,必須要有推薦碼才加入使用,剛推出的時候只有不到2000個月活躍用戶,但是短短一年內就成長到了320萬人,但他們很快就發現,這個數字即使不錯,卻很難帶來眞正的收益,原因是當時Spotify只有電腦版,許多人會使用Spotify來找歌、製作播放清單,和在用電腦的時候聽歌,但真正佔據使用者最多時間的還是在行動裝置上,而這時候大多數人還是會去Napster上抓歌,灌到隨身聽裡帶著走,所以當務之急就是要把Spotify做到行動端上。可是在2009年,如果你要用串流的方式播音樂的話,當時並沒有什麼網路吃到飽的方案,所以就算你做了這個App,使用者也會對串流音樂這個行為感到害怕,因為一下就會把網路流量給用光,所以Spotify下一步就是和唱片公司重新談條件,在App版本裡面,要允許使用者下載歌曲到手機裡,並且可以離線收聽,這樣大家才願意使用。但唱片公司當然不會輕易答應,所以兩方展開了來回拉鋸,最後談好的條件是,Spotify必須導入付費訂閱制度,使用者要付9.99美元的月費,成為訂閱戶以後才可以離線收聽,並且最多可以下載一萬首歌,而且最慢一個月内一定要重新連上網路,去驗證付費訂閱資格還在,否則就無法繼續離線收聽。Spotify也事先做過一些市場調查,大多數使用者都表示,我原本就可以免費抓音樂到手機上聽,為什麽還要付月費?所以其實一開始Spotify自己公司內部都很擔心到底有多少人會願意付費,不過他們還是先做出了iOS跟Android版本的App,並且也建立好付費訂閱的機制,就這樣發布了,而結果比他們原先預期得要好很多,他們發現很多用戶會在打開手機的音樂APP 以後,發現他們忘了先把想聽的歌載到手機裡,這時候他們打開Spotify發現裡面有他們想聽的歌,這時候很多人就會想,好啦9.99美元也不貴,就訂閱下去了。所以在行動裝置上推出後,Spotify又迎來了一波使用者的暴增,而且不再只是免費用戶靠廣告賺錢,而是眞的有人願意付費訂閱,帶來穩定的現金流,也漸漸地佔據歐洲的音樂市場。但唱片公司同時也要求Spotify必須讓出一部分的股權,而且所有營收的70%都要給唱片公司,畢竟版權都在唱片公司手上,而要是沒有音樂版權,也就沒人要用Spotify了嘛,所以Spotify也只能硬吞下這個條件,所以即使用戶快速增加,丹尼爾的壓力卻是越來越大,而且看到付費用戶增加,唱片公司嚐到甜頭之後,竟然開始要求Spotify把免費版的電腦和App版本功能加上更多的限制,比如一週只能聽一定的時間上限,超過後就無法繼續收聽,要聽就要付錢,這種刻意把功能變爛的做法,丹尼爾非常不能接受,他認為應該站在使用者的立場去思考,對使用者來說,一個東西必須先好用,讓他投入夠多時間在上面,等到他認為這個東西的價值,對他來說超過一個月9 99美元後,自然就會願意付費了,而刻意做爛產品並不能強迫使用者轉到付費,只會讓他們更想離開,他嘗試和唱片公司溝通,但因為音樂產業就是有版權的人最大聲,所以丹尼爾也只能再吞下唱片公司的要求。而在2011年初推出這些改動之後,很快就引來使用者的不滿,用戶人數開始停滯,甚至下滑。
到了2011年七月,Spotty正式登陸美國。然而一開始也並沒有造成多大的轟動,使用者只是緩步增加,算是稍微抵消掉在歐洲流失的用戶而已。直到2011年九月,Spotify正式和Facebook合作,藉由強大的社群媒體力量,spotify在美國才正式打開市場,使用者人數開始急遽攀升,一切看起來又重新上了軌道。不過到了2013年七月,一個丹尼爾一直以來擔心的事情發生了,那就是人們在行動裝置上的使用時間正式超過了電腦端,而Spotify之前都是電腦端可以免費聽,只是有廣告,而app則是要付費才能收聽的,所以之前雖然使用者人數激增,但其實大部份都是電腦端的免費用戶,所以這代表他們必須又要和唱片公司談條件,讓行動端上也可以用穿插廣告的方式來免費播放,這樣才能真正吸引用戶,避免在行動裝置的時代被淘汰掉。但這時候問題就來了,首先是要說服唱片公司同意授權,另外如果可以免費聽,要怎樣才能不讓原本的付費用戶取消訂閱呢?他們發現使用者大約有50%的時間,他會在一個播放清單裏使用「隨機播放」的功能,所以他們決定將隨機播放免費開放,但如果要指定播哪首歌,就必須要付費,另外還有卡歌的功能,很多時候雖然把歌放進播放清單,但還是會想要跳過一些歌,這個功能也加上限制,免費版每小時只能卡歌六次,最後是離線收聽的功能,也只有付費才能使用,免費版只能串流播放,所以這樣精細地把一些使用情景切割出來,盡量不讓原本的付費用戶退訂轉成免費,因為還是有很多重要功能會想用,同時也讓免費用戶能有一定品質的使用體驗。而在跟唱片公司談的時候,談的就是「隨機播放」歌曲的授權,而不是歌曲任選的授權,對唱片公司來說條件就比較寬鬆一點了,最後雙方才達成協議。
在2013年末推出Spotify app的免費版之後,用戶增長就像是火箭一樣垂直起飛,並且在2014年9月,每月活躍用戶正式突破5000萬人。而當用戶人數成長到這個階段,因為累積了龐大的用戶資料,量變就會產生質變,丹尼爾和團隊開始思考,該怎樣運用這麼龐大的資料讓產品做出更多差異化,而不只是單純的播放音樂而已。因為如果只是讓人播音樂的話,那遲早會有更大咖、更有錢的公司進來,他們可以打資本戰,單純壓低訂閱價格,用戶馬上就會跑掉,你就被掃出場了,最後他們想到的是音樂的「推薦機制」。如果在Spotify這個平台上,用戶不只可以聽他想聽的歌,而且我們還主動推薦他新的歌曲,幫助他挖掘出新的喜好,這應該可以很大程度增加用戶黏著度,而且也能跟其他串流平台做出差異化。
所以在2014年底,他們收購了一家專門研發音樂推薦演算法的公司-echonest 。有了他們的技術,加上spotify這些年來累積的龐大數據,很快的就在隔年正式推出了「每周新發現」這個功能,這功能看上去很簡單,就是推薦你沒聽過的歌而已嘛,但其實要做到真的很精準的推薦是非常困難的,而Spotify在這點真的是做得不錯,我很多次看到朋友在社群上分享被Spotify推薦到某個歌手或樂團是他們以前從來沒聽過,但是一聽就愛上的。我自己就被推薦過很多像是dodie 的In the Middle 、Daniel Boaventura 翻唱的September 、D’Angelo的Me And Those Dreamin’Eyes Of Mine、Luther Vandross的Never Too Much、Simply Red 的Stars、Krokus的Back Seat Rock ‘n’Roll……還有超多歌都是Spotify推薦給我的。當然這不會是吸引用戶來訂閱的主要原因,但它至少是一個對已經訂閱的用戶來說非常棒的一個功能,也提升產品競爭力。基於這個功能,後面又推出了像是時光膠囊、Release Radar 、年度回顧等等功能,讓Spotify不只是聽音樂,也是一個用來發現音樂或是延伸出去做社群互動的地方。近幾年隨着Spotify用戶數量的增加,發展性也越來越多樣,比如podcast市場、現場表演的售票、創作者付費推廣自己的創作、線上直播等等……
2018年4月3號,Spotify正式在紐約證交所上市,Spotify上市後,丹尼爾的個人身價也突破20億美元,從13歲在家裏幫人架網站開始,丹尼爾經歷數次創業,不斷累積資本與經驗,最後將Spotify從一間瑞典的小公司,推上世界的舞台,成為全球音樂串流的霸主,徹底改寫了整個音樂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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