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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死沙場後還能傳宗接代!以色列「屍身取精」延續香火,當局擬立法保障相關權益【TODAY 看世界】
TODAY 看世界 | 時政類 | Aug 1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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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即2002年),那時候的以色列跟巴勒斯坦常常打來打去,以國軍方會在巴勒斯坦大規模搜捕,巴勒斯坦人則時不時就用炸彈或當街掃射的方式回擊。當時有一個25歲的以色列士兵羅斯科夫(German Rozhkov)就在一次執勤時碰上巴勒斯坦槍手在大街上開槍,雙方駁火半小時,槍手被擊斃,但羅斯科夫也在衝突中喪命了。羅斯科夫死時並沒有子女,但在他死後14年,卻突然多了個親生女兒,這是怎麼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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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DAY看世界with范琪斐》
大家好,我是范琪斐,歡迎收看范琪斐的《TODAY看世界》。羅斯科夫原本是烏克蘭人,跟媽媽盧米拉(Ludmila Rozhkov)搬到以色列後相依為命,膝下無子。處理陣亡士兵事宜的軍官Yaffa Mor告訴《彭博社》,在羅斯科夫死後,盧米拉馬上向軍方要求留下兒子的精子。雖然男性死亡後精子可以存活約72小時,但以色列軍隊從來沒接過家屬這種要求。軍方的人問了司法單位、醫療單位,得到的答案都是:「沒有前例,但基本上可行」。最後只好緊急找家事法官批准。盧米拉跟法官說,她是移民,就這麼一個命根子,要是法官不准,他家就要絕後了!而且兒子生前明確的跟她說過希望碰到適合的人,然後要成家生很多寶寶。最後家事法官在判決書中說以色列沒有法例支持或反對死後取精,所以遵循猶太人的傳統,並引用聖經中上帝說的「生養眾多,繁衍昌盛」,讓盧米拉留下兒子的精子。當時羅斯科夫已經過世快三十個小時,軍方緊急請來醫師動刀取出他的部分睪丸組織,凍在液態氮裡面。但羅斯科夫死前還沒交女朋友,要找誰來生也是個問題。就這樣拖了超過十年。
某天就有個單親媽媽阿克瑟羅(Irena Akselrod)聽到羅斯科夫的故事後非常感動,就找上盧米拉自願當孕母。而且不只是生就算了,她還願意養,甚至搬到盧米拉家附近讓她能時常看孩子。兩人雖然不是傳統家義上的婆媳,卻真的成為了一家人。孫女維若妮卡(Veronica)出生後,盧米拉說她的生活又有了重心,買了一堆玩具開心幫忙照顧孫子,讓媽媽去上班,維若妮卡今年九月就要上小一了。
《死後取精已見怪不怪 推立法保障生殖權益》
在以色列,跟維若妮卡一樣情況的孩子約有幾十個,一名醫師Ron Hauser說現在死後取精在以色列已經不算是甚麼奇怪的事了。每次發生衝突事件,他們就會接到電話要求做手術,手術和冷凍保存的費用都由軍方負擔,但一直以來當局都沒有立法來規範取精及小孩扶養等相關的問題。於是今年以色列右派議員豪瑟(Zvi Hauser)就提出《延續性法案》(Continuity Bill)。根據草案,未來每個被徵召入伍的士兵都要表明如果自己年紀輕輕就戰死,會希望取精幫家族延續血脈嗎?
豪瑟說會把重點放在軍人是因為軍人戰死一定是盡了保家衛國的責任,尤其現在的生殖技術越來越成熟,國家有義務確保軍人遺族的生活,和幫他延續後代。法案在今年三月在國會通過一讀,但這幾個月以來,贊成跟反對的討論一直很熱烈,贊成的人認為這條法例很棒,因為猶太人最重視的就是血脈,孩子就是得自己生。《彭博社》指出,這種想法可能和猶太人被納粹屠殺以及以色列建國後跟周圍的國家衝突不斷,所以每個家庭都拼命的生孩子,希望國家人丁興旺。根據OCE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s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的數據,以色列的生育率位居成員國第一,每位女性平均有三個孩子。而且就算是高知識份子也很少當「頂客族」(註:即無子女的夫妻。)
以色列政府對媽媽們也非常友善,職場女性的產假、育嬰假都給得很大方,如果女性要做試管嬰兒,頭兩胎費用全部由政府出,還是於1996年成為全球第一個通過代孕法的國家,人口過去三十年來已經多了一倍,於2020年為921.7萬,預計接下來的三十年還有望再多一倍。不過反對的人認為政府只把重點放在「死後取精」上,這個技術當然沒問題,但幾點爭議不處理,未來恐怕出大問題。
《以國偏重祖父母權益 各國又是如何處理?》
首先是站在孩子的立場想,這些小孩一出生就註定沒有爸爸,對孩子們來說公平嗎?這些孩子算是軍人遺族,可以拿到軍方的撫卹嗎?這有和沒有差很多。以色列對死亡軍人的孩子補貼非常豐厚,除了每個月的補助,大學學費也有著落,未來想貸款還有優惠。但豪瑟指出為了避免有人圖利國家補助生小孩,目前傾向只有父親死亡前生的孩子才能夠獲得補助。但對維若妮卡這類孩子來說,沒有父親代表家裡少一份收入,如果生活經費、唸書都沒有補助,恐怕會讓他們成為弱勢孩童。
第二,不少女性主義者認為萬一法案真的通過,很可能導致女性權益受損。比方說戰死的軍人可能才剛結婚不久,老婆還很年輕,很可能被逼著一輩子留在婆家承擔生養孩子的責任。也可能讓弱勢女性為了錢,不顧自己的身體情況當代理孕母。不過在以色列,確實有一群有意生孩子的婦女比起去精子庫借精生子,更喜歡替戰死沙場的士兵生孩子。因為可以確定孩子的生父是誰,男方的爸媽也會願意幫忙照顧孩子。
第三,許多祖父母傾向讓代理孕母生下孩子後自己抱回家養大。不少專家認為孩子還是應該由父母親養,祖父母扮演協助的角色就好。其實以色列2012年就曾指派委員會針對人工生殖相關立法提出建議,當時就有提到祖父母可以提出留下精子的要求,但孩子生下來後還是得讓親生媽媽照顧。不過近年來許多家事法院的案例都較注重「祖父母的權益」。另外也有人質疑這條法案從頭到尾都在講軍人,那罹患罕病去世或是因為意外死亡的男性也需要延續香火啊,那也可以比照辦理嗎?
雖然死後取精生子在以色列很普遍,但在其他歐美國家案例卻很少,而且在德國、瑞典、意大利、法國等歐洲國家是禁止的。美國雖然在1999年就有女子Gaby Vernoff用死去丈夫的精子生下寶寶,但死後取精算器官捐贈?是要歸聯邦政府的《人工生殖法》管?還是要依照各州州法規定?這些問題都還沒有定論。目前美國生殖醫學會(ASRM,American Society for Reproductive Medicine)只有籠統的規範,比方說死者如果有立遺囑就沒問題,但僅限倖存配偶或伴侶提出要求。另外醫學中心應該制定相關書面政策,但案件真的來了不一定要接,現在大部分的案件都還是以個案處理。
這個議題在台灣一直到了2005年九月陸軍上尉連長孫吉祥被戰車輾斃,交往多年的女友希望能夠即時取得精子,卻被醫師以「於法不合」為由拒絕。雖然衛生署緊急研議決定放行,但孫家最後決定銷毀精子,曾引發熱烈討論。法律專家指出取精的技術不是問題,但由於沒有相關法規,醫師可能得冒著違反醫學倫理的危險取精。而且台灣民法對子女有獨特的規定,丈夫死亡後做試管嬰兒不適用人工生殖法第二十五條規定,不能當作夫妻間的「婚生子女」,也就是說在「法律上」是無法繼承男方香火的。
今天我想問大家的是,如果法律不是問題,你贊成死後取精的做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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