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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調查】230磅少女搬到朋友家減肥,卻賠上性命,案情比秀茂坪童黨更兇殘
解密工作室 | 懸疑類 | May 30, 2022
此影片謄本由Janice&狗強&勤工獎得主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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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歡迎來到解密工作室我是探員X,一名230磅的少女去完南丫島突然跟家人說遇上靈體然後就無故失蹤,在失蹤10幾日之後終於找到 他,但可惜已經如何並伏屍在隱蔽山坡中,最後發現原來奪去她生命是一群同黨。當中年紀最小的幾個兇手只有10 34歲,這單就是藍田童黨棄屍案。當中的案情比發生在1997年的秀茂坪童黨燒屍案更令人髮指,兇徒手法更為兇殘,我們就看看一種兇徒被捕後是如何利用鬼上身作為犯案的藉口,涉案的童黨為什麼最重的刑罰只是監禁九年。其中一名涉案人士更加被判無罪當庭釋放。他在重獲自由一年後竟然走上絕路,當時所有報道都指他為情所困,但探員X看完他的遺書之後發現事情原來根本不是這麼簡單。另外近日發生的洪水橋棄屍案跟這單案極為相似,又是否參考這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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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衫不整
2004年7月22日上午九時,五名食環署滅蚊工人如常去到藍田分科診所附近的山坡滅蚊,那裏附近一帶地形複雜,有些地方甚至需要遊繩才可以抵達。由於那裏蚊患嚴重,滅蚊工人會定期到那裏工作,所以也是頗為熟練的。這一日這幾名工人同網上一樣全副武裝在山坡上噴灑滅蚊易睇,當他們行到一個位置的時候發現遠處溪澗有點異樣,有一具疑似女性的屍體,幾名工人走近查看證實果然是一個女性為題。這具遺體當時只穿着一條內褲,上身的背心被拉去頸部,而且身上有多處瘀傷和被燒毁的痕跡。於是這群滅蚊工人立即報警,接報警員到場後立即封鎖現場以及在現場附近搜索。受害人是一名身材肥胖的女性,當時身體嚴重發脹相信最少已遇害了數天。另外警方亦在山邊發現一架手推車及一張橙色的棉被,附近不遠的大石上找到一件綠色上衣,黑色長褲在遠一點又發現十多個玻璃樽。就現場資料推斷藍田分科診所的後山不是第一案發現場,而是受害人遇害後再被人用手推車推到山邊棄置。然後淋上腐蝕性液體企圖毀屍滅跡,但相信兇手在棄屍時沒有想到在這個遠離人煙的地方居然會有人來滅蚊從而揭發事件。除此之外警方亦在遺體附近大約20米的地方發現一個錢包裏面裝有一些個人物品,包括一張身份證及少量金錢,身份證屬於名為劉美英的18歲女性。雖然受害人面容被腐蝕性液體導致面目全非,但從證件照片初步估計這張身份證是屬於死者的,因為證件照片之人和受害人的體型十分相似都是極為肥胖。當然死者真正的身份及死因仍然有待查證,由於受害人重200磅,而且伏屍山邊陡峭位置,所以當時不是經由仵工運走的,而是由消防員綁上擔架再運走。
接下來我們就看看現場發現的身份證是否屬於死者還是只是路人不小心遺失,又或者其實劉美英是兇手,是她棄屍後不小心留下的。
劉美英
所有案件的起點均是由調查受害人的身份開始,而今次在案發現場找到的身份證相信可以大大減低追查死者身份的難度。警方發現身份證的持有人劉美英沒有失蹤記錄,於是再嘗試聯絡她及她家人,果然發現無法聯絡到她。而劉美英的家人亦有一段時間沒有見到她亦聯絡不上,最後經劉美英的家人驗屍後確認在山坡上找到的那具遺體正是劉美英。而法醫驗屍之後判斷劉美英已經死去多人,身上被燒毁的地方由鏹水導致,她身上有多處傷痕但沒有刀傷,亦找不出致命傷,初步估計是被虐打至死。我們先看看劉美英的資料。
劉美英,花名肥妹或肥英,18歲,體重近230磅,她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與父母及哥哥姐姐住在油塘茶果嶺村一間鐵皮屋。中學就讀著名學校高雷中學,由於這間學校校風極差,每日都有校內或校外的打鬥事件,而且位處警署及聯合醫院中間,因此江湖上有一句話形容高雷:打贏去差館,打輸入醫院。另外關於高雷還想分享一件tracy給大家,陳有就讀高磊中學的朋友跟探員X分享過,當年高雷中學吸煙風氣嚴重,校方知道沒方法制止,因此校方與學生約法三章,學生可以在校內吸煙但只可以在指定的區域。這位朋友跟探員X說在吸煙區可以說是跟老師最親近的時候,老師或者學生如果忘記帶火機會互相問大家借火。在吸煙區內,師生聚首一堂其樂融融,當然這些資料探員X只是聽那位朋友分享事實與否就不得而知。如果有高雷中學的舊生有什麼趣事都可以分享補充一下。
說會死者劉美英,她的媽媽指她自小喜愛做義工幫助弱勢社群,例如智力有問題的人士及老人家,而茶果嶺村街坊教育水平、經濟環境較差,劉美英閑時也會免費幫茶果嶺村的街坊補習。另外她在中學校內校外活動都頗多的,參加過校內的大陸扶貧考察團,雖然整個考察團為期不長但劉美英跟國內的小朋友建立了深厚的友誼,返港後常有書信往來。亦試過參演由陳曉東、容祖兒及黑人陳建洲主演的電影「蘋果咬一口」戲中劉美英也有頗多鏡頭。劉美英在高雷中學讀到中四就沒有再讀。因為她知道自己不是讀書的材料退學後她參加了勞工處的「展翅計劃」在鯉魚門基督教家庭服務處做旅遊助理合約為期半年月入4000元左右,但完約後就不獲續約。案發當時待業,即是一個雙失青年。那麼一個這麼好心腸積極生活初出茅廬的年青人,為什麼會被人虐打致死?她遇害時只剩一條內褲背心被拉致胸口,又是否因兇徒步垂涎她的美色?
減肥
剛剛提及過劉劉美英是一個超過230磅的青少年,據劉媽媽講其實劉美英小畤侯一點也不胖甚至是苗條的。但升讀中學之後體重就急劇上升,原本她一直也不介意的,但到了2003年•香港出現一股減肥的風氣,原因是當年欣宜減肥成功,擔任減肥公司「修身堂」的代言人。欣宜由小到大「肥」的印象都深入民心所以大家見到欣宜都可以減肥成功社會大眾都開始修身纖體。而劉美英就是其中一個被這股風氣影響的人,在那段時間她積極減肥為鼓勵自己成功,她甚至拍攝了一輯電腦合成的「婚紗照」可惜事與願違劉美英試過很多方法減肥都未成功。她試過以蔬果作為正餐又試過盡量少吃澱粉質食物及肉類,但試了一年都沒有成效。體重始終維持在230磅甚至有小小上升,於是劉美英認為她肥胖的原因在於她的媽媽。理由是「媽媽煮的東西太好吃」,所以她認為最有效的减肥方法就是要遠離這一個誘 惑。在案件被揭發前一個月左右,即2004年6月時劉美英就向父母表示會搬走到鯉安苑一對姐妹朋友家暫住當時劉美英家人沒有多想就同意了。相信那時沒有人會想到劉美英這次搬走機就不會再回來這個家。劉媽媽跟警方表示劉美英搬走後會時不時回家吃飯。有一次臨近端午節劉美英亦帶同這對同住的姐妹回來吃飯,劉媽媽指她見面後也頗為放心。因為覺得兩姐妹很可憐她們只有十幾歲,但媽媽早逝,爸爸與後母同住,只剩下兩姊妹相依為命。那一次劉媽媽還專門給了幾隻糉她們拿回家於是警員再問劉媽媽,你們最後一次見面是什麼時 候,劉媽媽就指她們最後一次見面是在7月3日那一天劉美英回家求助,她當日帶了同住兩姐妹的妹妹阿寧一起回來劉美英跟他們說阿寧撞邪,而她知道爸爸有學習茅山所以想找爸爸幫忙。劉媽媽回憶當時的情況指其間阿寧表現古怪眼神呆滯,以及不斷拍打牆壁。當時劉爸爸就叫劉美英帶阿寧去找他的茅山術師父求助 甚至已經幫她們約好師傅但最後她們並沒有去。而在那一日之俊就再沒有女兒的消息了 接下來我們就看看劉美英在那一天之後發生了什麼事她是因為鬼神才引致殺身之禍嗎?
損友
要知道劉美英去了哪裡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去找那兩姐妹瞭解情 況。由於劉媽媽也不知道她們具體的地址,要找出她們也有一定難度所以警方需要逐家逐戶找出她們。幸好鯉安苑只是一個中小型屋苑只有六座不算太難找經過一輪調查後,終於找到阿寧兩姐妹的住所原來她們住在鯉逸閣13樓3號室。調 查警員問兩姐妹「知不知劉美英在哪裡」兩姐妹表示劉美英有一段時間沒有出現了也不知道她去了哪裡。當然兩姐妹所講的警方不會照單全收他們向樓下管理員查問,最近是否見過劉美英,以及13樓3室這個單位有沒有什麼異樣。管理員就指13樓3號這個單位經常有閒雜人等出入他清楚記得大約月中的某日,有幾名男子用手推車推走一個紙箱。於是警方翻查鯉逸閣的閉路電視畫面果然發現在16日清晨4時左右有幾名青少年推著一架裝有電視機紙箱的手推車,離開鯉逸閣,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再返回鯉逸閣。但紙箱及手推車就已經不知所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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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警方翻查到14號劉美英進入大廈後就沒有再出來。警方相信紙箱裡面放著的不是電視,而是已經遇害的劉美英,於是警方接下來幾日在麗港城、鯉安苑,啓田邨商場等地將20多名與劉美英相熟的童黨帶返警署問話,其中阿寧兩姐妹亦是被調查的對象,同時警方亦在鯉逸閣13樓3號室的牆上發現多處有被擦過的血跡。最後警方在20多人中鎖定其中14名青少年,懷疑他們涉案並將他們拘捕,當中年紀最小的只有13歲,最大的只有21歲。
[童黨]
警方相信第一案發現場就是鯉逸閣13樓3號室,亦是被捕14個童黨聚集的地方,即「童黨竇」,被捕的14人中,大部分人都有犯罪紀錄,例如這群童黨的大佬,只有21歲的杜振宇,有搶劫、賣盜版及藏毒的刑事紀錄。而劉美英的朋友阿寧(勞嘉寧 15歲),綽號大Ling,是首領杜振宇的女朋友,亦是這間屋的屋主。另外之後的第二被告,18歲的黃經緯曾經被判入感化院。15歲的潘浩蔚有襲擊紀錄。最誇張的就是只有14歲的林偉世,有兩項犯罪紀錄,包括高買及「衰11」,可想而知這一群童黨有多壞,那麼與他們格格不入的劉美英為什麼會和他們一起?這群童黨表示,除了屋主大Ling之外,他們與肥英在6月時才通過大Ling,即屋主兩姐妹中的阿寧認識,而警方問到他們最後一次見肥英是何時,被捕童黨異口同聲稱7月初之後就再沒有見過她,但警方知道他們很明顯「夾過口供」,因為劉美英總不可能會瞬間轉移,進入大廈後就無故出現在藍田分科診所後山,而且屋內牆上的血跡後來也證實是屬於劉美英的。這個時候,這群童黨知道鐵證如山,沒辦法再抵賴,於是就開始逐一承認。被捕的14人當中只有4人經查證後與案件無關,其中一個就是屋主大Ling的姐姐,其餘10人承認劉美英的死是由他們不小心造成的,他們分別為童黨大佬Toby-杜振宇(21歲)、經緯-黃經緯(18歲)、阿細-林偉世(14歲)、番薯-潘浩蔚(15歲)、阿顯-吳翱顯(18歲)、大Ling-勞嘉寧(15歲)、阿朗-李毅朗(15歲)、顏浩添(14歲)、謝子偉(13歲),還有13歲叫雞脾,姓梁的少年,接下來我們就看看整單案件的來龍去脈,到底這班童黨為什麼要這樣做。
[10小時]
綜合各人口供,整單案件如下:他們表示,除了屋主大Ling認識肥英較久外,其他人是在案發前一個月左右認識肥英的。他們指肥英性格很差,而且喜歡「扮大家姐」「霸道」「固執」「想做的事就一定要做」,他們認識肥英沒多久之後,即2004年6月底,他們一齊到南丫島燒烤,但之後肥英竟然說「見到鬼」。過了兩個星期左右,即7月11日,他們指肥英在鯉安苑的單位中再次聲稱見到五隻紅色鬼,再加上大佬Toby杜振宇指肥英偷錢,指使其他人對她拳打腳踢,直到肥英承認才停手。過多3日,即7月14日,他們又因為之前的事以及指肥英偷了杜振宇的電話開始虐打肥英,其間更將行動升級,不單只是徒手打肥英,而是用上木棍、麵粉棍、拖鞋、皮帶等等。杜振宇會叫人抓住肥英,然後多次用啞鈴重擊她的腹部,而帶肥英進入這個童黨圈子的大Ling見到這個情況竟然不是制止他們,而是加入他們,大Ling會用指甲抓劉美英的手和肚。他們指,劉美英受不住他們的毒打就承認偷了電話,然後再哭求他們停手,但他們好像失去理智一樣,沒有理會過肥英。肥英被打到無力站起時,他們會用腳踩睡在地上的肥英的肚子,亦會抓住肥英的頭撞向玻璃,甚至將肥英全身的衣服脫光,再將木棍及匙羹放進她的體內。更過分的是,他們甚至從屋內的童黨堆中投票選出3人,逼他們與肥英發生關係,被選中的分別是潘浩蔚、吳翱顯及林偉世,其間大Ling指林偉世平時人算不錯,所以就不難為他,但潘浩蔚及吳翱顯就要執行指令,當時他們不願跟劉美英發生關係,最後這群童黨協議好,要肥英用口。這樣的情況經歷了一整個晚上,他們打累了就進房休息,睡醒了再打,每一次最少20分鐘,斷斷續續十幾個小時,經過一晚的折磨,到了15號早上6時,這群童黨終於發現遍體鱗傷的肥英奄奄一息,虛弱地躺在客廳,但他們並沒有理會就出去吃早餐了。大約9點左右他們回到鯉逸閣13樓3號室,發現肥英已經完全沒有了反應,一名童黨將耳朵貼在肥英胸口以及為她把脈看看她是否還有心跳及脈搏,他們只感受到很微弱的起伏,亦有人學習電影的手法,隨手拿了單位中的光碟放在肥英鼻上,看看有沒有霧氣從而判斷肥英有沒有呼吸,但可惜當時CD上就沒有任何霧氣,於是有人嘗試幫她進行心外壓,但按了半個小時也沒有起色。試盡所有辦法都弄不醒肥英,就有人建議將她送往醫院,但後來被人拒絕了,說肥英不會死。不知道過了多久,18歲的肥英就傷重不治。
正常人知道自己搞出人命必定會驚惶失措,不知怎樣做,但這群平均年齡只有17歲的童黨竟然不是驚,反而相當鎮定。其中一個童黨在給口供的時候還說「當時沒有驚的感覺」,他們好鎮定將屋內所有冷氣打開並調到最低溫度,防止有臭味。到了中午時分,還有其他朋友上來找他們,他們指,他們若無其事將肥英拖入房,等朋友離開了,再拖出來客廳,到後來他們發現肥英開始出現屍斑,他們就商量怎樣處理。有人提議仿效「秀茂坪童黨燒屍案」用火燒,最後經商量後決定拖到藍田分科診所後的山邊棄屍,然後再淋上鏹水,令遺體的外貌無法識別。定了方案之後,他們就夾錢買了12枝鏹水,然後分頭行事,有人去找電視機紙箱,有人找手推車,有人負責買鏹水。一切準備就緒,16號的凌晨4時左右,他們將劉美英放在一個24寸的紙箱中,再用手推車推出大廈,推到藍田分科診所,然後在劉美英臉上及身上淋上鏹水推下山。完成後,他們坐的士回到第一案發現場,即鯉逸閣13樓3號室休息,繼續生活。當時有警員問他們「為什麼在夜晚時棄屍」,有人就回答「唔通日光日白拖出去咩!」這不禁令探員X想起近日轟動全港的「洪水橋運屍案」,受害人也是一個超過200磅的女性,兇手也是棄屍,只是一個用板車,一個用手推車;一個是凌晨4時,一個是清晨6時,這一單案件探員X好快會做一個簡單的報導。
說回劉美英這單案,最後事隔6日,即7月22號早上9時,這一單冷血的命案就被滅蚊工人在山邊工作時揭發。以上就是整單案件大約的事發經過。雖然他們供出案發當日發生了什麼事,所有人都承認劉美英的死或多或少與他們有關,但對於審判的關鍵,即他們的作案動機,是什麼驅使他們這樣做,他們就有著不同的版本,有人指被靈體影響,有人說是因為劉美英性格差,喜歡「扮大家姐」,亦有人指是大佬杜振宇指使,每個人都講出對自己最有利的版本,好像忘記了之前所講的「義氣」、所講的「肝膽相照」。當中可以分成3個版本,我們就逐一簡單看看他們不同的講法。
[杜振宇版本]
今單案件的主謀,即第一被告杜振宇承認在7月11日因為肥英指撞鬼及偷錢,所以教訓了她7-10分鐘。而在7月14日,經緯及阿顯指肥英又在扮大家姐,於是就開始毆打她,之後其他人也加入,他嘗試過勸阻他們但不成功,然後就回房睡覺了。到了凌晨5時左右,當時他在房間熟睡,被其他人叫醒,指肥英奄奄一息,然後大家一起商量怎樣處理肥英的遺體。杜振宇坦白指棄屍時不確定肥英是否已經離世。
[黃經緯 潘浩蔚版本]
黃經緯及潘浩蔚是今單案件的第二及第三被告,他們指,自從他們到南丫島燒烤後,肥英的精神就開始有點失常,指被惡鬼纏著,惡鬼想奪去她的生命,然後又說想解決自己的生命。到了案發當日即7月14日,肥英又發瘋了,她突然抓住阿細的頸,怎叫也不放手,「令阿細抖唔到氣」,他們為了制止肥英,就將她拉到後樓梯打,打到她鬆手為止,然後肥英就暈倒了,他們以為趕走了肥英的「鬼」,怎料大佬杜振宇突然又被「鬼上身」,大佬變成了一把女人聲,然後指示大家打肥英,打了一會兒後,他們指被女鬼上身變成了女人聲的杜振宇見肥英沒事,就問「為什麼她會沒事,是否想挑戰我?」然後下令眾人打得更厲害。之後大佬杜振宇又指肥英有鬼上身,有鬼護體,所以不怕痛,以女鬼名義要抽出三名童黨跟劉美英發生關係,指這樣可以趕走肥英身上的「靈體」。到之後肥英不幸離世,該「女鬼」又透過杜振宇命令眾人處理遺體,「女鬼」更恐嚇他們,如果不照做,命運會跟肥英一樣。
[特赦證人]
雖然警方知道劉美英的整個遇害過程,但由於有眾多版本,亦欠缺獨立證人,不利於控方。為了成功入罪,警方從這10個童黨中挑選一位特赦證人去詳細講出真相。特赦證人是犯罪活動的參與者,獲控方批准做控方證人,以換取不被起訴或減刑,條件是特赦證人在庭上作供時必須將整個事實和盤托出,不能有任何失實或隱瞞,而近年最出名的例子就有2016年「Dan6石棺藏屍案」中的何菱瑜「小草」。有關「特赦證人」,探員X之後會請專業的律師去講解一集,如果有什麼其他法律的知識想知道,可以留言講。說回今單案件,當時大多數涉案童黨都想做特赦證人,例如番薯、大Ling、阿細及雞脾等等,最後,案中年紀最小,只有13歲的「雞脾」被控方選為特赦證人,相信因為當時雞脾是最早如實交代案情,最有悔意,年紀最小,以及當時涉案單位主要就是大Ling、肥英及雞脾同住,雞脾知道的比較多,而其他人玩的時候才上來。雞脾的供詞重點有:杜振宇指使其他人下手、棄屍及毁屍也是杜振宇的指示、吳翱顯有幫忙急救、林偉世將匙羹放入劉美英體內。接下來我們就看看這一單兇殘及冷血命案的判刑。
[審訊]
在事發大約兩年後,即2006年6月1日,這單案件正式在高等法院開審,案中10名介乎13-21歲的童黨被捕,1名姓梁綽號「雞脾」的青年轉為特赦證人,最後一共有9人被告,杜振宇(21歲)、黃經緯(18歲)、潘浩蔚(15歲)、林偉世(14歲)被控謀殺、嚴重傷人以及阻止合法埋葬,吳翱顯(18歲)被控謀殺及阻止合法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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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翱顯(18歲)就被控謀殺同埋阻止合法埋葬;大Ling 勞嘉寧(15歲)同埋謝子偉(13歲)就被控謀殺;李毅朗(15歲)就被控嚴重傷人同埋阻止合法埋葬罪;顏浩添(14歲)就被控嚴重傷人。即係九個被告入面,只有第四被告李毅朗同埋第八被告顏浩添係冇被告謀殺罪㗎,其餘七個人都有被控告謀殺罪。
當中第一被告杜振宇嘅代表律師求情話:杜振宇係還押期間已經信基督教,只有中二學歷嘅佢亦都重新學習,亦親自寫求情信同埋翻譯成英文俾法官。第二被告黃經緯嘅代表律師就話:因為黃經緯嘅媽媽長期住大陸,佢受到有暴力傾向嘅爸爸影響,佢為咗逃避家庭創傷所以犯案。第五被告林偉世嘅代表律師話:林偉世係獄中入面信奉基督教,經常為死同埋佢屋企人祈禱,懇求原諒,認為自己對唔住父母嘅教導。第七被告吳翱顯嘅代表律師求情話:佢係開審前申請承認誤殺,案發時曾經出手為死者急救同埋提出報警。雖然呢班律師嘅求情好誠懇,但係庭上面有被告仍然嬉皮笑臉,甚至瞓著覺。
最後經過43日嘅審訊,2006年8月3號由4男5女組成嘅陪審團商議接近30個鐘之後,裁定7名被控告謀殺罪啲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當中六人誤殺罪成,包括大佬杜振宇同埋大Ling。而第一被告杜振宇同第二被告黃經緯嘅刑期最長,即係監禁九年,但扣減假期之後,實際上都係坐六年。而啱啱提及嗰七人被控謀殺罪罪名不成立,只有六個人誤殺罪成,係因為有一個被告謀殺罪嘅被告,即案發當年只有13歲嘅第九被告謝子偉謀殺罪名不成立,之後就改為不起訴,當庭釋放。
判刑嘅一刻,庭上面各人嘅反應都係唔同嘅。大部分被告家屬都鬆一口氣,部分更加笑出嚟。杜振宇得知謀殺罪不成立嘅時候,佢如釋重負,忍唔住佢嘅笑容,然後同到庭支持佢嘅女朋友深情互望。佢女朋友更加隔空對住犯人欄嘅杜振宇講:「我等你」。而杜振宇另一個女朋友大Ling被判誤殺判監四年之後就低頭飲泣。大Ling 嘅爸爸之後接受傳媒訪問,傳媒問佢點睇呢件事,佢同傳媒講:「今次因為小朋友貪玩、幼稚、一時玩過火啫。」第二被告黃經緯聽到誤殺罪成被判九年之後,忍唔住喊出嚟,係庭上泣不成聲。佢媽媽係判刑之後,係庭外喊咗差唔多一個鐘,更加話:「九年之後都唔知咩光景,佢咁細個......佢都唔係打好多之嘛,點解判咁重㗎?」而唯一一個獲判無罪,當庭釋放,只有15歲嘅第九被告謝子偉獲釋之後都開懷大笑,佢係庭上嘅媽媽都開心到叫咗出嚟,然後再同謝子偉攪住喊。佢媽媽就安慰佢講:「無事啦」
當判刑出嚟之後,社會大部分嘅聲音都話判刑過輕,但第二被告黃經緯就唔認同,佢認為九年過重,所以2008年嘅時候提出上訴,理由就係佢同案中第七被告吳翱顯角色一樣,但吳翱顯只係被判五年半。上訴庭嘅法官表示:原審法官判刑嘅時候,犯咗非常明顯嘅錯誤,吳翱顯係被錯誤輕判,最後上訴庭係俾咗黃經緯酌情減刑一年,入獄八年,而當時呢單案件嘅原審法官就係包鍾倩薇,佢亦都係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嘅太太,一代傳奇「神童輝」嘅阿姨。其實除咗呢單案件,鍾倩薇之後主理嘅一啲案件亦都被批評有錯漏嘅,例如發生係08年嘅鳳姐劫殺案、09年嘅長沙灣避孕套命案。而且鍾倩薇係劉美英呢單案判決嘅時候講過:「相信眾被告係受首被告杜振宇影響下行事,當時冇諗過要嚴重傷害劉美英」各位觀眾,你認為當時嘅刑期又係咪恰當呢?
當然,作為劉美英嘅爸爸必定係對刑期頗為失望㗎,佢係獲知一眾被告嘅判刑時曾經講過:「呢班人判坐幾耐都冇用,坐完監出嚟又係禍害社會」而劉爸爸唏噓嘅一句係多年真係應驗咗。
大佬杜振宇獲釋之後,分別係2014年11月日同埋11月12日兩次潛入油麻地街坊會學校,合共盜竊咗八部手提電腦同埋2600蚊現金。可能杜振宇又被「女鬼上身」,佢同當年棄屍一樣,都係選擇係凌晨四點作案。杜振宇係咪被女鬼上身就唔知,但可以肯定嘅就係:即使過咗十年,杜振宇鍾意推卸責任嘅性格始終冇改變過。今次盜竊就唔係受女鬼影響,佢話今次嘅盜竊係受「光頭仔」指示㗎。佢嘅律師求情話:佢當時係建築工人,月入大約8,000蚊。被告被邀請犯案,就唔係主動嘅角色。但就探員X所知:2015年一個普通地盤女雜工都有5-600蚊一工,咁點解佢只有8,000蚊一個月?大概可能就係因為佢好食懶飛,自己唔開工掛?又或者佢嘅能力真係連雜工阿姐都不如。就算退一萬步,佢真係經濟條件差,咁請問係咪一個作案理由呢?最後兩項入屋犯法罪合共被判監廿八個月。如果杜振宇你有睇呢條片,又或者杜振宇嘅親戚朋友睇到呢條片,希望你轉發俾佢(杜振宇)。探員X希望你(杜振宇)真心洗心革面,探員X唔想再調查有關於你嘅事,亦都唔想再講你個名。
而第三被告潘浩蔚(番薯)係2016年3月嘅時候,亦都因為藏有非法藥物被捕,當時潘浩蔚係做地產經紀嘅,佢同佢媽媽同住啟田邨啟旺樓。警方係佢嘅單位入面搜出2袋非法藥物同埋243個密封小膠袋,潘浩蔚就話呢啲任部都係佢自己服用而唔係販賣嘅。最後佢被判監三年半。
而第五被告林偉世(阿細)當年劉美英呢單案係被判六年四個月㗎,扣除假期,相信應該2008年出獄。但出獄唔夠一年之後,即係2009年佢因為襲擊主控官而再次入獄十年。呢單案件出獄之後,仲係2018年又因為管有非法藥物被捕,被判監廿八個月。即係佢自14歲開始,就三次進出監獄,依家只有32歲,但人生有一半時間係獄中渡過。
而最令探員X心寒嘅就係案中第九被告謝子偉後續嘅事。謝子偉案發時只有13歲,被還押兩年之後,即係2006年呢單案件正式審訊。本來謝子偉係被控告謀殺嘅,但最後不被起訴,當場釋放。同其他案件一樣,探員X都會搵每個受害人同埋被告嘅新聞或者法庭文件,當時係法庭文件就搵唔到有啲咩更新。而係Google搵「謝子偉」嘅時候,頭六版都係冇謝子偉嘅搜尋結果嘅。於是探員X再search「謝子偉 藍田」,竟然見到2007年10月23號有一單新聞:一個名為「謝子偉」嘅青年,係油麻地嘅一幢大廈高處墮下,解決咗自己生命。探員X再對一對啲資料:資料顯示呢個青年仲有一個月就17歲啦,同屋企人住係藍田區。呢兩點都同劉美英呢單案件嘅「謝子偉」吻合。當時報紙嘅標題咁樣寫住嘅:「情困少年懷遺書墮斃」。當時警員係15樓搵到一對紅色嘅波鞋、一封遺書同埋謝子偉嘅身分證。於是探員X再搵下其他報紙睇吓搵唔搵到啲咩資料,然後再搵到蘋果日報嘅報導。蘋果日報當時啲內容就係咁樣寫㗎:「死者謝子偉,再過10天就年滿17歲,他與家人居於藍田。據悉,謝任職侍應,有一要好女友,但最近兩人感情有變,有人提出分手,惟女方仍癡纏不休,令謝感到有壓力」而蘋果日報都有報導遺書嘅內容:謝子偉以紅筆咁樣寫㗎「阿英成日搵我 媽對唔住 原諒我 我係無用嘅仔」而今單案件嘅受害人劉美英,就係叫「阿英」。
藍田呢單童黨案嘅兇殘程度可以話同發生係1997年,同樣發生係觀塘區嘅「秀茂坪邨童黨燒屍案」不相上下,秀茂坪呢單案當年極為轟動,無論政府、學校、家長、社會各界一時間極度關注缺乏家庭溫暖嘅小朋友同埋佢哋嘅成長,同埋佢哋啲教育。探員X一直都知道香港人係善忘嘅,但諗唔到嘅係只係相隔七年,就有另一單更轟動嘅童黨案。睇落呢個社會議題已經被遺忘,學校嘅老師繼續填鴨式教育,父母繼續忙自己嘅工作,就好似案中嘅大Ling。雖然佢爸爸係審訊期間,每日都嚟聽審㗎。但係案發前,佢對大Ling兩姐妹不聞不問,買入涉案單位俾佢哋住,再定時定候俾錢大Ling同佢家姐解決一日三餐,自己就同新太太住係其他地方,連佢所買嘅居屋變成同黨竇都唔知道。當然呢班童黨亦都唔可以將責任推晒去家庭問題上面,好似大Ling嘅家姐咁樣,同樣嘅成長環境,但佢就冇涉案。
同時,做呢單案件嘅時候,亦都令探員X係度諗生命何價。自唔好討論案中涉案人士係謀殺定誤殺,但如果做出咁兇殘嘅行為奪去咗一個人嘅生命之後,最重只係被判監九年,實則上只係坐咗六年,咁樣真係對佢哋有阻嚇性咩?答案顯然係冇㗎啦,如果唔係嘅話,點解案中差唔多一半嘅人係獲釋之後都再次犯案。相信涉案嘅童黨你好有機會睇到呢條片,希望你過咗咁多年之後可以痛定思痛,痛改前非,計落你哋依家已經係一個阿叔。探員X唔想再報導你哋嘅事,但會密切留意你哋,就好似Hello Kitty藏屍案嘅梁勝祖,佢今年年頭就因為牽涉一單兒童猥褻案,受害人就係佢朋友十歲嘅囡。雖然主流媒體冇報導,或者甚至唔知呢件事,但探員X會密切留意你哋,而梁勝祖呢單案仍然係司法程序,可以報導嘅時候探員X必定會儘快update大家。最後希望大家唔好怪我長氣,你嘅出生有幾差,你嘅家庭環境有幾惡劣,你身體嘅人有幾壞,都係你嘅藉口。之前「大興邨鹽醃屍案」嘅小朋友詠瑜,佢嘅親生爸爸就被佢媽媽殺,媽媽係佢幾歲個陣就坐監。係個條影片(「大興邨鹽醃屍案」)出街之後,詠瑜都有聯絡我。我哋都有見過幾次,自從佢走錯一步之後,佢出嚟已經過返正常人嘅生活,識正常嘅朋友。佢咁樣嘅成長背景都可以「改邪歸正」,你仲有咩藉口啊?
如果你鍾意呢個頻道,可以俾個like我,或者有啲咩案件想一齊討論,歡迎留言。之後探員X會同你調查更多嘅奇案,希望你可以訂閱我嘅頻道,㩒埋側邊個鐘仔,當有新case嘅時候,你就會知道啦。我哋下次見,bye 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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