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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樓加蓋、陽台外推...台灣「違章建築」突破 69萬 件!這些違建到底應該怎麼辦?|志祺七七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 時政類 | Jan 17,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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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志祺七七
主持開場白:你住過頂樓加蓋嗎?根據 2020 年底的統計,全台灣目前「有報查」的違章建築至少 有超過 69 萬件。這些違章建築隱藏著很多爭議和風險,但是要拆掉卻非常不容易。今天,就讓我們一起來聊聊「違章建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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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hiho~ 大家好,我是志祺!
說到違章建築,很多人第一個想到的可能是「頂樓加蓋」。儘管大家都知道,住頂樓加蓋會有滿多風險,但因為租金便宜,所以還是有些人會住在這樣的空間。不過,所謂的違章建築,可能還包含很多不同的樣貌。雖然目前帳面上是有 69 萬件,但實際數目可能遠遠不止,而且每年都還在快速增加中。我們走在路上,可能到處都能看到。那到底台灣為什麼會有這麼多違章建築?這個問題有辦法處理嗎?
【什麼是「違章建築」?】
一般來說,想蓋房子的人,無論是要蓋一間新的房子,或者改建現在既有的的房子,都需要先跟政府申請。政府確認這個房子符合法規的要求之後,就會發執照,而民眾拿到執照之後,就可以合法的蓋房子。所以簡單來說,今天討論的「違章建築」就是「沒有經過政府確認,就擅自建造的建築」,像是頂樓加蓋、路邊的鐵皮屋、農地的工廠,陽台或騎樓外推、或是在挑高的室內隔出樓中樓等。不過,這邊並不是說,看到這些就一定是違章建築,重點是:它們動工前有沒有申請、取得執照?後來蓋的樣子,是不是也符合原本申請的內容?如果有一個沒做到,那就算是「違章建築」。
政府之所以要管到「大家怎麼蓋房子」主要是為了確保民眾的使用安全,或是整體都市計畫的需求,那都市計畫的部分比較複雜,我們今天先聚焦在民眾使用的層面來看。
【違章建築的安全問題】
在建築使用的部分,我們主要從「安全」和「糾紛」這兩個層面來討論。以安全考量來說,最重要的當然就是要防止地震和火災。例如改建的時候,可能會不小心破壞負責承重的牆壁,或打掉一些小的樑柱,影響到房子抗震的能力。如果是頂樓加蓋,可能導致房子頂端的負重增加。地震發生的時候,房子需要承受的搖晃外力就會變大,抵禦強震的能力因此變差。
另外,頂樓加蓋通常都是牽樓下的電。在電器使用量比較大的時候,就比較容易發生電線走火,導致火災。而且違建的部分,也可能擋住逃生和救災的動線。有些隔間也會使用易燃的建材,這都可能讓災情變得更嚴重。
【違章建築的各種糾紛】
至於「糾紛」的層面,有些違章建築會蓋在公共的空間。像是頂樓或騎樓,這些原本是大家可以一起使用的地方。如果被特定的人,擅自拿去蓋東西,就有可能會發生糾紛。
另外,因為沒有經過政府的認可,違章建築並不能像一般房子那樣,進行合法登記。所以買違章建築的人,在法律上不能取得房子的所有權,只能取得一個在法律上叫做「事實上處分權」的權利。如果他事後遇到一些法律糾紛,例如抵押借錢等,處理起來也會比合法的房子還要更複雜。
好的,說到這裡,我們就很好奇:這些違建問題的源頭,到底是怎麼出現的?
【違建出現的背景】
台灣的違章建築,最早可以追溯到 1950 年代。那時候中國國民黨在內戰中戰敗,逃到台灣,同時也帶來大量的人口。在短時間內,台灣原本的房子並沒辦法負荷這麼多人,所以政府就開始給違建發門牌、發水電,默許大家蓋違建。當時中國國民黨政府覺得,他的目標是反攻回去,台灣比較像是他要「臨時居住」的地方而已,所以沒那麼認真做都市計畫,於是違章建築就這樣滿地開花。
根據 1964 年的違建報告統計,當時臺北市幾乎有三分之一的人口都住在違建裡面。直到1970、80 年代,這些違建的聚落常常發生火災,然後巷弄又太狹窄,消防車想救火也很難開進去,有越來越多人開始注意到違建問題應該要處理了。像台北的大安森林公園,就是最有名的轉型案例之一。
在日治時期,大安森林公園原本是規劃成「七號公園」的預定地。但後來大量移民湧入,這邊一度擁有兩三千戶的違建。一直到 1992 年,政府開始拆遷這邊的住戶,並給予一定的補償、或是優先承租國宅等等的福利。1994 年,這塊地整治完成、對外開放,變成現在的大安森林公園。
不過,雖然從 80 年代開始政府已經陸續注意到違建問題,但為什麼現在還是越來越多呢?
【為什麼現在還是有這麼多的違章建築?】
我們看完資料之後發現,違建這麼多的理由非常複雜,可能包含氣候、經濟、空間、法規等,蠻多不同的因素。首先,台灣的氣候潮濕、常常下雨,很多老舊的房子,頂樓、窗台、陽台等等的地方就容易有漏水的問題。有人就會想到,不然用鐵皮屋,把這些容易漏水的地方蓋起來,防止表面積水。
第二,在台灣,越來越多的人口朝向都市流動,都市的居住需求大幅提高。於是有越來越多房東,就會透過頂樓加蓋,或是把原本房子隔成很多間的方式,賺取房租。
第三,台灣的建築法令越來越嚴格。政府會要求新的房子,要設計消防通道、避難空間,再加上建商為了要賣房子,會規劃像是交誼廳、健身房等等的公共空間,導致現在的房子公共設施比例常常會超過 30% ,室內可以使用的空間太少,就會讓很多人開始打起違建的主意。例如,當他蓋完房子、拿到政府的執照之後,會再把一部分的房子打掉,偷偷更改格局:把室內隔成樓中樓、陽台外推等,想要爭取更多的使用空間。只要鄰居不知道,或者沒有人檢舉,就可以僥倖躲過政府的規定。可是這樣偷偷蓋違建,真的不會被拆掉嗎?
【違章建築,法律怎麼管?】
根據《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拆違建的這個任務會由各縣市的主管機關來執行。這邊雖然每個縣市的規定都有一些差異,但概念上多半會依照違建的類型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例如,有的會依照違建出現的時間。以台北為例,如果是 1995 年以後的稱為「新違建」,這類違章建築基本上只要有人檢舉,都是「即報即拆」。像是這幾年數量很多的農地工廠,就是屬於這種類型。
1964 年到 1995 年中間的,稱為「既存違建」。這種會列為「暫緩拆除」,暫時拍照列管。但如果是大型違建,或者政府認為它會危害到公共安全的違建,就會排在前面,優先拆除。
至於在 1964 年以前,就已經存在的違建,同樣也是列為「暫緩拆除」,如果有危險一樣會優先拆除。但針對這類建築,政府允許屋主做一定程度的修繕。
看到這邊,相信有些人會問,這種違法的建築為什麼不直接拆掉就好,還有這麼多不同的方式?
因為,要拆這些違建真的很不容易。
【拆違建很花錢!】
要拆違建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屋主自費把自己的違章建築拆掉;第二種是由政府代拆之後,再跟屋主收取費用。乍看之下,這兩種方式好像差不多。但最大的差別是,如果選擇由政府來拆,那這個違建就會被列入「政府排隊要拆」的名單,等到真的拆掉,有可能要等好幾十年,因為政府的經費跟人力非常有限。
舉例來說,台中市一整年拆違建的經費只有 500 萬元,但要出動一輛怪手來拆房子就大概要花 20 萬,等於一年只能拆幾十棟違建。但排隊拆除的名單,卻有將近 7 萬件。這就導致很多人,就算被查到違建也會僥倖覺得拆不到自己;或者被政府拆掉之後又再把違建蓋回去,反正要等到下一次政府來拆一定又會很久。
【除了經費,還有其他阻力?】
除了經費的問題,要拆違建,還有其他難題:例如,有些民眾,因為不想被拆,就會找議員關說,然後議員就會去關切,使得拆除的進度受到阻礙。甚至在選舉期間,有些地方首長為了不要得罪選民,通常就不會太嚴格的取締違建,有時候反而導致有些人就趁這個時候趕快偷蓋違建的狀況。
另一方面,如果有些住在違建裡面的民眾本身屬於經濟弱勢,把房子拆掉了,他可能被迫要花更多房租才能找到房子,所以不願意支持或配合。這時候,政府勢必也會需要連帶去處理安置或賠償的問題,讓執行增加更多變數。在執行本來就很困難,做了又容易被反彈的情況下,有不少首長對違建的態度就顯得比較消極。
【我們的觀點】
好的,那話說回來,從這些案例中我們可以看到「違章建築」背後有多方角力,也有各種議題的交會。違建大量出現的背景,有歷史政治、有空間因素,後來又摻入了貧富差距、居住正義、國土規劃甚至是環保的問題。關於拆除經費不夠的部分,有人曾經提過修法「以罰代拆」:政府不需要花預算去拆,只要明文規定違建的屋主自己處理。不然就一直罰錢,罰到你拆完為止。
這個提案看起來可以解決錢的困境,但行政院在處理這個提案的時候,卻審查得非常慢。因為有的違建是住宅、有的違建是工廠,類型複雜、數量又超大。一旦它牽涉的利益團體越多,相關修法的「溝通成本」就會越高。誰直接用政治的力量去修法或強拆,下次選舉可能就會被反撲。但要是一直不去處理,那民眾的居住安全問題,又可能成為一顆不定時未爆彈。
所以最後想來問問大家:「違章建築」的問題,你覺得政府應該…?
A)違法就是不對,我覺得政府應該要硬起來,罰錢並要度屋主盡快拆除。
B)成立第三方的「處理委員會」,由他們判定甚麼「違章建築」應該拆或應該罰,這樣就比較不會有政治的問題
C)我覺得政府不需要特別去管,屋主如果亂改建出問題,後果就該自己承擔
D)其他,留言說說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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