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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調查】一次菲律賓的旅遊,導致終生監判,獄中出版兩本書申冤|菲律賓案件系列
解密工作室 | 懸疑類 | Jan 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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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歡迎來到解密工作室,我是探員X。一名29歲的香港男子,因失戀到菲律賓旅遊散心,打算享受陽光與海灘,但這趟旅行一去就是 一輩子,因為在回港那天他突然被菲律賓警方逮捕,更被控藏毒,被判終生監禁,這個人就是鄧龍威。
本來鄧龍威這個名字沒什麼人知道,但在他被判終生監禁多年後,因為Facebook突然出現一個名為「鄧龍威事件關注組」的專頁,裡面詳細講述了這單案的來龍去脈,以及當中的疑點。由於專頁上一切信息都直指這單案是冤獄,所以引起香港大眾的關注,大家對此事議論紛紛。有些人不相信21世紀還會發生這種事,但也有人相信鄧龍威是被插贓嫁禍引致身陷冤獄,這一單就是「鄧龍威案」。今日我們就了解一下這單普遍被社會大眾認為是冤案的案件的事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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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單案件的涉案人名為鄧龍威。鄧龍威出生於1971年,有一個哥哥(鄧龍彪Billy)一個弟弟,一家五口住在葵盛西邨。鄧龍威爸爸是做警察的,因此家中管教都比較嚴,但鄧龍威自小性格貪玩所以他會作出反抗。鄧龍威亦不好好讀書,中三還未畢業便已踏進社會工作,曾任職冷氣工、水吧、調酒師這些比較草根的工作。
2000年6月19日,29歲的鄧龍威因失戀獨自到菲律賓散心,相約在菲律賓賭場做「疊碼仔」的朋友張泰安一起玩,玩了一個月即7月18日鄧龍威準備回港。在當天早上鄧龍威已經預約好的士,準備前往馬尼拉機場坐飛機返回香港,中午時分鄧龍威由酒店起行。但當的士駛到馬尼拉唐人街時,突然被兩名人士將鄧龍威的的士截停,之後就表明身份為菲律賓便衣警察,然後就將鄧龍威拘捕。
在當日被捕的不止鄧龍威,還有另外7個人,包括鄧龍威的朋友張泰安,及一名名為鄺鍚雄的華人,鄺鍚雄這個人在這單案有關鍵的作用。這天一共有8個人同時被捕,但8人被捕後不是被帶返警署,而是被帶到一個公寓內,當時他們完全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他們被押入一棟大廈的單位中,單位內已經有3-4名馬尼拉警察等待著他們。這班警察跟他們說:「你們在單位等等,五分鐘後再開門給我們。」在不知所措與驚慌之下,鄧龍威等人只好依照警察所說照做在單位中等待,但這五分鐘的等待對他們來說無疑是十分煎熬的,因為他們面對突如其來一連串的事,可以說是莫名其妙,完全不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但相信他們大概也沒有想過,在五分鐘之後,單位中的8個人,他們的人生會迎來翻天覆地的改變,他們會被指控一項嚴重的罪名。接下來我們就看看他們所犯何事。
5分鐘很快過去,警察就對單位拍門,裡面8個被捕人士按警方的指示開門。警察進來後向他們出示了拘捕令,並在公寓內搜出大量非法藥物。與其說搜出倒不如說是找出來,因為這群警察根本沒有搜查過,而是似乎知道這些非法藥物放在何處直接拿出來。找出來之後就整齊鋪在檯面上,然後逼迫鄧龍威等人,在這些非法藥物的包裝上及拘捕令上簽名,此時他們才如夢初醒知道發生了甚麼,他們「被犯毒」了。當然性格倔強的鄧龍威當時沒有就範,而是作出反抗並表示拒絕簽署文件,但當時警察用槍指著他的太陽穴稱:「你不簽的話,就一槍打爆你的頭!」在面對死亡威脅之下鄧龍威只好被逼就範,簽名「承認」桌上8kg的非法藥物與他有關。此時他萬念俱灰,他沒有想到一趟因為失戀的旅行,居然與毒品扯上關係。
當他感到絕望之際警方竟然給他一個希望,跟他說只要他交出二百萬菲律賓披索,即當時港元約20萬,他便能獲釋,但鄧龍威當時未有妥協,因為他認為這根本是勒索行為。但他忘記了這裡是菲律賓不是香港,亦都正正是因為他拒絕了提交贖金,他接下來的人生將會於異鄉的監獄中度過。
在鄧龍威被拘捕後,鄧龍威在香港的哥哥鄧龍彪Billy突然收到一個電話。電話裡的人說著英文,自稱菲律賓警察,指出鄧龍威在菲律賓涉嫌販毒被捕。Billy起初半信半疑,要求對方提交文件以證實此事,結果Billy在回到家後便收到一份傳真文件,文件上亦印有菲律賓的警章,上面亦白紙黑字列出了一些數字。起初Billy不明白這些數字的用意,後來他才明白這是勒索,勒索金額是二十萬港元,是給初審法官和警察。
沒多久之後鄧龍威親自打電話給哥哥,電話中鄧龍威指自己被捕,不斷要求哥哥幫忙掏錢給菲律賓警察救他出來,但就完全沒有提及自己被「砌生豬肉」賊贓嫁禍的經過。這一通電話大約只談了兩三分鐘就掛斷了。收線後哥哥Billy便以為鄧龍威真的在菲律賓犯了法有份販毒,然後就將文件遞給擔任警察多年的爸爸。爸爸看完後一氣之下就扔掉文件,回絕道:「呢個仔,我當生少個仔!」而鄧龍威的媽媽也說著同樣的話。但無人料到在鄧龍威被捕兩年後,他的爸爸在葵涌警署向太陽穴開槍解決自己生命。
當時有報導指他因為退休後不獲續約,感到抑鬱而解決自己生命。但哥哥Billy提及爸爸在輕生半年前,曾收到一封來自鄧龍威的信。Billy指雖然他未看過信件內容,但爸爸看完信後就一直悶悶不樂,相信身為老差骨的爸爸認為當年錯怪了鄧龍威,事後更一度拒絕與鄧龍威交流,沒有幫他給錢,令他白白坐監,所以才看不開解決自己生命。
但鄧爸爸的離世,沒有令哥哥Billy相信弟弟鄧龍威是無辜,反而是決定狠下心腸不再給錢鄧龍威,因為他覺得鄧龍威有份害死爸爸(心理上),亦換了手提電話號碼與鄧龍威斷絕來往。在當時哥哥這樣做最大的原因是,他深信鄧龍威真的有做過這種事情,亦不信一個國家的執法部門會栽贓嫁禍。接下來我們就看看,被捕後的鄧龍威他的判決是怎樣的。
鄧龍威是在2000年被捕的,但被捕後當地法院並沒有即時處理案件,而是將鄧龍威還押接近11年後,即2011年才進行第一次的審判,但整個審訊過程是在完全不公的情況下進行的。首先鄧龍威在身處異鄉及言語不通的情況下,菲律賓當局居然沒有提供翻譯員。其次鄧龍威是沒有辯護律師的,而這麼大的指控只靠傳召了一名證人,以證明鄧龍威與藏毒案有關,而該名控方證人便是有份參與當時拘捕行動的督察。
該名督察指警方一早收到線報,在2000年6月1日至6月12日期間,就已經無間斷跟縱鄧龍威在馬尼拉的縱影,更豪言指鄧龍威去過哪裡、去過哪間餐廳、吃過什麼、見過什麼人都知道,證供內容鉅細無遺。該名督察指鄧龍威在被捕當天,即在2000年7月18日下午3時,他們在一棟名為QUEZON CITY SJB大廈310室內,搜出8kg冰毒及當場拘捕鄧龍威等8個人,更形容被捕8人是「斷正」。
在初審期間,除了鄧龍威被審訊外,他的朋友張泰安亦在同場被審訊。最終法庭接納了控方證供,裁定鄧龍威販毒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法庭即時將二人轉移至當地最高設防監獄,即NBP監獄服刑。而在影片開首時曾叫大家記住一個名字,鄺錫雄,即當天被捕8人中的另一名華人,他跟鄧龍威同樣在公寓內被捕,亦在非法藥物的包裝上簽了名,但在同一份控方證供內容之下,鄺錫雄竟獲無罪釋放。有報導指鄺錫雄獲釋的原因,是向當地警方支付了百幾萬港幣,才換來獲釋的自由。難道鄧龍威就因為一段治癒情傷的旅行,就被困在異鄉終身?
被判終生監禁的鄧龍威當然沒有放棄,而是提出上訴但上訴過程波折重重。自2002年起身在拘留所的鄧龍威,寄出八十幾封信到不同機構求助,當中包括「明報」。最終該事件在2010年終於被傳媒廣泛報導,引起各大關注,有「法律超人」之稱的律師謝偉俊亦十分關注鄧龍威事件。最後鄧龍威在謝偉俊及網友幫助下,鄧龍威有錢在獄中租住了鐵皮屋,及購買手提電話與外界聯絡。沒錯,你沒有聽錯,以為在電影才看到的獄中劇情,居然在現代社會中上映。即使在獄中只要你有錢,就能獲得較好的居住環境和購買手提電話。
有了電話的鄧龍威,透過手機積極在Facebook上結識網友,重新聯絡舊相識。而他的故事更是打動了一批熱心的網友,於2016年為他在Facebook上成立「鄧龍威事件關注組」,同時鄧龍威亦透過電話撰寫了兩本書,分別是《黑獄第5730天》及《黑獄第6330天》,說出當年被栽贓贓嫁禍及在監獄的經過。而這兩本書亦化解了鄧龍威和哥哥Billy之間的誤會,Billy終於知道自已誤會了弟弟鄧龍威,亦對爸爸的離世釋懷,雙方冰釋前嫌恢復溝通,他們兩兄弟也開始透過手機聊天。
而亦都因為Facebook關注組及兩本書,外界愈來愈關注鄧龍威事件,Facebook關注組成員的義工更加自發性,多次辦街站總共收集約兩萬個簽名,向中國外交部求助及到政總特首辦請願,要求港府向菲律賓當局索取鄧龍威出入境紀錄。最後特首林鄭月娥終於在2018年發信菲律賓總統,促當局協助鄧龍威獲取入境紀錄。有了林鄭的介入,菲律賓當局亦配合交出鄧龍威的入境紀錄,而這個紀錄彷彿為鄧龍威的上訴帶來一絲署光。因為由菲律賓政府當局發出的紀錄顯示,鄧龍威是在2000年6月19日入境菲律賓,但在2011年的控方證供卻指菲律賓警方在6月1日至6月12日期間就無間斷跟縱鄧龍威。試問還未入境的鄧龍威又是如何被跟蹤?
這項強而有力的證據明顯比那名「誠實」而「可靠」的警察證人所給出的口供可信,而產生這個誤會只有兩個原因:第一就是菲律賓警方跟蹤的根本就不是鄧龍威;第二就是整件事就如鄧龍威所講他是被冤枉的。有了這份官方的文件後,鄧龍威終於能夠提出上訴,接下來我們就看看,到底鄧龍威能否根據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原則上訴成功。
要講鄧龍威上訴的結果之前,必定要提及一單案件。其實早在90年代初,就曾經有港人在菲律賓身陷冤獄。1991年港人領隊導遊區永祥及團友黃銓明就曾在菲律賓因藏毒罪被判終身監禁,但在他們家人及「法律超人」謝偉俊的努力下,終於打動(口誤)了時任港督彭定康,親自到菲律賓與當局周旋。兩人在判監4年後即1996年,因證據不足獲釋回港。而有著這個案例 ,鄧龍威本人及其家人對上訴都極有信心,但希望愈大失望愈大,迎接他們的只是另一場惡夢。
因為原來按照菲律賓的法律,上訴是毋須開庭的,只是由上訴庭法官之間傳閱案件文件作出書面決定通知結果,而上訴庭的決定當然是令鄧龍威失望及憤怒的。判詞中指鄧龍威「否認控罪及指陷害的答辯軟弱無力」,同時亦明言有外國人利用該國(菲律賓)的善意,廣泛散播毒品「妨礙我們的反毒運動」,「我們不能容忍」,法庭會全力以法律打擊毒販。這幾段文字正式宣告鄧龍威案件的上訴失敗。
而禍不單行的是,上訴後鄧龍威在獄中被沒收電話。本來鄧龍威已經被囚禁在菲律賓當地最高設防監獄即NBP監獄,NBP監獄內部狀況十分混亂及危險,被關著的都是一些極度重犯,因此監獄內經常發生幫會衝突互相廝殺等。而較幸運的是一開始鄧龍威只是被關在普通倉房,用錢也可以疏通關係,鄧龍威的家人 關注組的成員尚可托人送入杯麵和餅乾等給鄧龍威。但在上訴後鄧龍威被關進了囚禁重犯的 14 號監倉,在14 號倉內他被沒收手機,再無法與外界進行聯絡。
值得一提的是其實在鄧龍威案之後,亦有很多港人在菲律賓發生的案件,例如2010年的菲律賓人質事件、發生於2016年的港人菲律賓海上製毒案,令人無言的就是這單海上製毒案。即使有片段證明4名港人被捕時背包沒非法藥物,之後警員帶走背包後才檢獲非法藥物,在如此鬆散的證據下四人仍被判囚終身。
2000年的鄧龍威案、2010年的菲律賓人質事件、還有2016年的港人菲律賓海上製毒案,這三單案件探員X會歸類為菲律賓特輯,很快探員X會調查這兩單案件。有興趣的朋友記得訂閱「解密工作室」,當另外兩單案件出的時候大家就會立刻收到通知。希望、失望反覆在鄧龍威的身上出現,2018年最有力的入境證明原本為鄧龍威一案帶來曙光、帶來一絲希望。眼見上訴可能有望成功,沈醉在希望的上一秒,下一秒卻迎來了噩耗,終極上訴竟宣告失敗。
身在異鄉監獄的鄧龍威再度陷入絕望邊緣,他就像是身陷萬劫不復的輪迴之中,永遠逃不出菲律賓這個國家,永遠回不了香港這個地方。當年因失戀而踏進菲律賓國土,希望藉旅遊散心在感情路上重新出發,他絕對沒有想過這個出遊的決定,最終卻為他的人生帶來了翻天覆地的改變。這單案件亦令探員X思考,面對不公義的事該何去何從。如果你是鄧龍威,在QUEZON CITY SJB大廈310室中,你會選擇乖乖妥協交出20萬,還是堅守底線相信公義會到來、抵抗社會的腐敗及不公、堅決不交錢?留言講給探員X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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