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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不只是個案?大火燒出了哪些老舊大樓的管理問題?|志祺七七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 時政類 | Oct 3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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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禮拜前的城中城大火,帶走了46人的生命,也引起台灣社會的高度關注與討論。今天,就讓我們來聊聊「城中城大火事件」吧!
hiho~大家好,我是志祺!今天要講的「城中城」大樓,位於高雄市的鹽埕區,10月14日凌晨的這場大火造成了46人死亡,43人受傷。這是台灣30年來死亡人數第二高的火災,罹難者的平均年齡高達62歲,而且絕大多數都是經濟弱勢者。目前起火原因還在調查中,但這起重大的事故也帶出了各個面向的議題,像是建築跟消防法規的落實、老舊大樓的管理,還有社會弱勢的居住議題等等。大火過後,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內政部長、還有高雄市長都紛紛出面對社會致歉,並且表示會立刻改善這場大火燒出的各個問題,也會用最快的速度提出修法草案。由於這整件事裡面的各個議題可以說一環扣一環,而且單獨要談可能都可以談上好幾集,那我們今天主要會把焦點放在城中城為什麼會出事、各種問題為什麼都沒有被重視、以及有沒有辦法讓這樣的悲劇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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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歷史的城中城】
我們先來簡單介紹一下城中城這棟大樓。他蓋在1981年,到現在屋齡40年了,是一棟地上12層、地下2層的商辦大樓。城中城剛蓋好的時候,裡面曾經有著百貨公司、電影院、溜冰場,還有各種餐廳,在當時是個非常熱鬧的娛樂場所。但隨著高雄市政府在1990年代,從鹽埕區的舊址遷移到苓雅區的新市府,城中城大樓附近的商圈也變得比較沒落。再加上1999年,城中城大樓就發生過一次火災,當時雖然沒有人員傷亡,但也讓城中城變成更沒人願意來的地方。原先1到6樓的商場空間,也逐漸廢棄,甚至曾經被外界稱為「高雄第一鬼樓」。話說回來,雖然在一開始的大樓設計裡面整個城中城都是規劃成商業空間,並沒有任何的住宅,但因為剛剛提到的這些原因,城中城1到6樓的商場空間,已經失去商機,逐漸廢棄。於是許多7到11樓的屋主就把原本規劃的辦公空間,改成住家,或者隔成套房出租。
【繁華不再的城中城】
在變成以住宅為主的大樓後,城中城還是出現了許多管理上的問題。首先,1981年就蓋好的城中城不需要依照「公寓大廈(口誤)管理條例」的規定強制成立管委會,因為這個條例是1995年才制定,沒有溯及既往,所以管不到那些比較老舊的大樓。那雖然從10多年前城中城就有部分居民自己組織一個「自救會」,並且向住戶收取每個月500元的管理費用來支付清潔費用還有簡易的維護,但這個組織並沒有依法向政府報備;甚至收到的費用,也不夠拿來強化整棟大樓的居住安全性。
缺乏管理的城中城,甚至連電梯門和防火安全門都被拆走拿去變賣,這可能也是大火濃煙迅速往上竄升的原因。另外,根據報導,這兩年來高雄市的消防局曾經有四次想要進入城中城進行消防安檢,但是在大樓一樓的入口,就被居民們設置的鐵門柵欄擋下,而在沒有管委會的狀況下,消防局也不知道該找誰來負責安檢,只能貼公告了事。《報導者》的一篇報導就有提到城中城附近的居民都覺得,這棟大樓遲早會出事,但為什麼這些問題存在這麼久卻一直沒有辦法好好地解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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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環相扣的困境-法規沒落實、有漏洞】
我們研究後發現,這些問題一直沒被解決的主要原因有幾個。首先,第一個是法規沒有落實,甚至根本就有漏洞。目前的法規體系裡面,雖然有規定要進行公共安全檢查也有對應的罰則,但是檢查過後有疏失的地方可能並沒有確實開罰;而有些不給檢查的建築,政府的公權力也沒有積極介入去開罰或拆除,那這些可能都是執行層面的不足、甚至是有疏失的地方。
另外,剛剛我們有講到,如果是1995年以前就蓋好的大樓,政府就無法依照公寓大廈(口誤)管理條例去「強制要求」這些大樓成立管委會,只能用比較軟性的方式去輔導或勸導他們成立。那根據內政部長徐國勇的說法,光是在六都這樣的大樓就有1萬8千多戶,其中大概有8000多戶都還沒有成立管委會,以安全的角度來看,這確實是一個法規漏洞。在非強制的情況下,很多大樓就是不想組成或者也無法組成管委會;而且,即使消防法規和建築法規都有一些安全性的規定必須遵守,但負責安檢的公務員找不到管理大樓的對口,可能也會讓他們很難去落實這個法規。
【環環相扣的困境-產權複雜】
但剛剛也有講到,並不是每棟老舊大樓都沒有成立管委會,為什麼有的可以順利成立,有的卻無法呢?這邊主要的原因可能是「產權複雜」。在城中城這種住商混合的大樓裡面,如果商場的面積就佔整棟大樓的一半以上而商場又不再營業,那對這些商業空間的所有權人來說,他們寧願廢棄在那邊,可能也不願意負擔管理費,所以對於成立管委會可能就興趣缺缺。而且以城中城來說,因為大樓有幾十年的歷史,許多屋主的所有權都已經移轉好幾手,甚至很多所有權人都在國外,然後有些屋主也只有地上權。種種原因就導致無論是成立管委會或者要談都更這些需要滿足一定門檻的會議都無法召開,久而久之,缺乏管理的大樓居住品質跟安全性就會都越來越差。
【環環相扣的困境-經濟弱勢的最後安身處】
那在居住品質差的情況下,這邊也只能用比較低廉的價格才能出售或者是出租,也因此吸引到的都是比較經濟弱勢的住戶,像是獨居老人、或者是生了重病的人。對這些人來說,租一個城中城的小套房一個月可能只要兩三千元房租,即使居住環境比較差,但至少還是有個地方可以安身。但是這樣的租金也是可以負擔的極限了,如果還要繳什麼管理或修繕費用,可能也都難以承受。在這樣的情況下,即使他們真的有管委會也沒有錢可以做事情,結果所有問題環環相扣,形成了一個難以解開的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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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解決方法嗎?】
對於這種複雜難解的老舊大樓,可能有三種解決的方向。第一個是由政府出面,直接把那些已經有傾斜、腐朽或者是因為重大災害而有危險的建築物,判定為「危樓」,然後強制拆除。但對於那些只是老舊,環境差,可是結構沒問題的大樓,這條路可能也行不通,而且拆了以後原本的居民該怎麼安置也是個大問題。
第二個是透過都市更新的方式重建,但這種方式至少要有四分之三以上的所有權人同意,這個部分呢,一樣會被產權複雜的問題給限制,而且對於這種比較老舊的房子來說,建商對居民提出的都更條件,可能只是給他們一筆現金或者是還要他們加錢才能換新房子,但這樣的條件對於本來就是經濟弱勢的居民來說也沒有什麼吸引力,因為他們也負擔不起加錢換新房;而如果是拿現金,他拿到的這筆現金根本也找不到其他地方可以住,那還不如繼續待在這個地方。
第三種方式則是透過俗稱「都更高速公路」的「危老條例」來加速老舊的建築物重建,這個條例是2017年才制定的,目的就是透過比較簡易的程序跟獎勵鼓勵老舊危險的建築物重建,但危老條例必須要百分之百的所有權人同意才能夠適用;所以實務上就會變成,只有那些「有利可圖」的老舊社區才可能順利整合所有屋主都簽下同意書,那對於城中城這種類型的大樓來說這個方法看起來也是難以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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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觀點】
好的,那話說回來,我相信大家看到這邊心情應該跟我們一樣,都覺得很無力。從今天的整理可以發現城中城這樣的例子可能不只是單純的個案而已,全台灣各地的那些老舊、產權複雜、有著廢棄商業空間,主要住著經濟弱勢族群的建築物可能或多或少都有類似的問題。但檯面上各種可能的解決方案,像是強制成立管委會、加強安檢、都更或者是社會住宅跟包租代管這些,可能都只是拼圖的一小部分而已,甚至就算法規訂出來了,實際執行上可能也沒那麼容易。
不過我們覺得,以政府的角度來說,這些事情還是必須要好好做到,至少,法規上該修的要盡快修,而執行層面沒有落實的也必須確實改善,甚至追究相對應的責任。我們很難說,如果這些拼圖都拼上以後是不是就真的不會再有悲劇發生了;但我們相信,台灣目前這些狀況比較糟糕的建築裡面只要有一部分,可以透過這次的機會,改善一點點也好,那都會是這次不幸事件後,比較正面的影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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