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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吃150萬隻狗!愛狗總統文在寅提「全面禁狗令」 韓國狗肉文化為何難根除?【TODAY 看世界】
TODAY 看世界 | 時政類 | Oct 3, 2021
此影片謄本由happilyeverafter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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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總統文在寅這個月初在青瓦台臉書曬了好幾張帶孫子散步,玩土的照片,不是他真的當爺爺啦,是金正恩2018年送的兩隻北韓國寶「豐山犬」在六月生了七小福,當時開放民眾幫忙取名,現在來公告結果。
文在寅愛狗大家都知道,2017年就領養了一隻黑色米克斯Tori,跟拜登的Major一樣,是國內第一隻入住總統官邸的收容所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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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週一他跟總理金富謙會面時突然說,我們應該考慮一下全面禁吃狗肉的法令了。消息一出南韓社會再次掀起辯論,動保團體叫好,反對的人則是嫌政府吃飽太閒,手都伸到民眾嘴裏去了。
大家好,我是范琪斐,歡迎收看范琪斐的《Today看世界》,你可能覺得韓國現在有疫情,隔壁動不動就試射、派妹妹出來挑釁,文在寅還有時間關心狗的事?其實很多政治人物,尤其是明年總統大選想參一咖的人,最近都想把「狗權」掛在嘴邊,包括共同民主黨前黨代表李洛淵以及京畿道知事李在明,另外還有一堆議員提出讓寵物保險增加獸醫院補助之類的大小法案卡在國會裏,其中一個就是文在寅說要考慮的「動物保育法」修正案。
也不能怪他們蹭狗狗熱度,根據南韓農林畜產食品部的統計顯示,去年疫情期間養寵物的人家增加到6,380,000戶,其中約四成是養狗,尤其今年發生狗肉外送事件後,相關討論就逐漸發酵。今年三月,南韓的三大外送平台,上面都出現「補身湯」外送,補身湯就是狗肉湯,動保團體更愛狗人士就群起抗議,說送餐平台跟餐廳嘔心死了又違法,要求產品下架。
但買狗肉真的違法嗎?動物權利律師協會的專家說,狗肉產業其實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目前能管食品的部門是韓國食品藥物安全部,他負責訂定「食材標準規範」,就是列一張表說那些蔬菜水果、家禽家畜可以吃,跟狗肉相關的法律有三條,第一是食品衛生法,如果餐點裏的食材沒有在剛剛講到的表中,就算是「非法食材」,禁止販售、烹煮或進口,而狗肉就屬於不合法的食材,違法最高可處五年監禁或是50,000,000韓圓的罰款。
第二條是家畜產品衛生管理法,列出那些動物屬於家畜,核發宰殺的執照及規範等,在這條法中,狗同樣不屬於家畜,所以也沒有「合法宰殺狗廠」這回事。
最後一條是「畜產法」,跟吃比較沒關係,而是規範飼養家畜的環境、管控供需、穩定價格等,在這條法律中狗雖然被列入家畜,但這法規主要是為了扶植畜牧產業,能不能養狗來吃就不是重點。
但無論如何,執法單位很少用這幾條法律打擊狗肉業者。《六人行》製作人凱文布萊特,今年推出的南韓狗肉紀錄片Nureongi,他就指出,南韓約一萬個養狗場,只有不到三分之一被相關單位審查、要求停業,而且通常都要動保團體先檢舉,才得以用「餐廳衛生條件差」、「不人道宰殺狗違反動保法」等理由開罰,而且狗肉議題很敏感,所以官員遲遲不肯把法律漏洞補一補,反而推說吃狗肉是「風俗」的一種,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韓國的吃狗肉爭議也常鬧上國際,最早一次是1988年漢城奧運的時候,許多外國動保團體跟名人痛斥吃狗肉是野蠻行為,要求韓國政府出面解決。30年後的2018平昌東奧,外媒又大肆報道「韓國人吃狗肉」,東歐組委會只好發聲明強調,奧運場館裏不會賣狗肉,當地政府還勸導附近餐廳,冬奧期間改賣羊肉就好。
這樣講得好像韓國人天天都在吃狗肉,其實並沒有,從2005年到2014年,提供狗肉的餐廳減少四成,民俗專家也說,以前韓國經濟狀況不好,沒有足夠的蛋白質來源,所以通常到了「三伏天」,也就是夏至到立秋左右,村子裏才會抓狗來補一次,老一輩的人認為狗肉溫補好消化,京東市場還有店家賣鋁箔包的補身湯,老人家開刀完都會喝,有點類似我們喝雞精的概念,但50歲以下的年輕人已經很少吃狗肉了。
現在文在寅考慮要修法,贊成的聲音當然很多動保團體認為應該跟隨國際趨勢,別說西方國家不吃狗,鄰近的台灣、日本、大多數東南亞國家也不吃,中國農業部去年四月計劃把狗歸類為「伴侶動物」,移出最新的可食用畜禽名單,也有動保人士說,非法養狗場環境惡劣,還用電擊的方式殺狗,根本沒在管法規。也有業者辯稱,養殖的狗都是專門養來宰殺的「肉犬」,但跟寵物犬到底差在哪裏?連業者自己也講不出來,而且很多從養殖場裏救出來的狗,明明就有項圈晶片,也不乏哈士奇、黃金獵犬等明顯。反對的人則說,過去韓國每年宰殺超過10,000,000隻狗,近年已大幅減少到每年150萬隻以下,讓社會慢慢淘汰狗肉業就好。也有人指出民眾有吃的權利,政府不能立法禁止,有業者說他從事狗肉業是為了謀生,不然誰喜歡殺狗啊?他都50、60歲了,根本沒辦法轉職,何況現在還有疫情衝擊,現在立法不是斷他們活路嗎?
狗肉的來源業者也有話要講,以前韓國養動物就是要拿來吃,是一直到70年代經濟開始起飛後,才有了「寵物」的觀念,當時很多人跟風,等到狗狗進門才發現「狗會拆家」「長太大隻又掉一堆毛」「看醫生很花錢」,養一養就開車載到山裡丟棄或賣給狗場,並不是業者綁架寵物犬宰殺賣錢。
不只南韓、中國、印尼都有吃狗肉的爭議,像中國廣西的「荔枝狗肉節」,是大約2009年在廣西玉林市民間自發形成的節日,每年夏至,當地民眾會按照習俗大啖荔枝和狗肉,據《BBC》和《紐約時報》報道,每年狗肉節會有超過10,000隻狗被宰殺食用。這個狗肉節也是年年都有國際動保團體抗議,但當地人都說狗肉從小吃到大,文化差異不能跟文不文明畫上等號,西方人吃牛扒、火雞難道就很人道嗎?不過在疫情過後,當地人也同意飼養和宰殺的環境,應該有個規範,以免又爆發傳染病。
印尼民眾則是認為狗比較小隻,是一般人可以負擔的蛋白質來源,西方的「狗狗好可愛怎麼可以吃狗狗」實在太偽善了。其實狗肉的問題在各國吵了這麼久往往都是無解,在替動物爭權時,當地的文化、傳統跟經濟的確必須列入考量,但一個國家如果能重視動物的權益,以待人的尊重對待動物,就達到了另一種高度。
台灣在1998年三讀通過動保法,在2017年通過條文修正,增加吃貓、狗肉及內臟的刑罰,違者處新台幣50,000以上250,000以下罰款,還要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由。我想台灣的狗狗算是滿幸福的,今天特別感謝Adam的協助,你如果喜歡這個節目,趕快分享給更多的人看見,我們明天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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